随着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都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要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那么民事诉讼法举证时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时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二、法院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举证期限有哪些要求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
(一)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二)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三、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一)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二)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三)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四)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五)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七)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八)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般来说,法院对于当事人的民事纠纷进行判决都要围绕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来进行,原告和被告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一审举证期限一般是十五天。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法举证时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