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理赔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后注意事项有如下几项:
1.每日凌晨6时至夜间20时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机动车外表件损坏、可以继续驾驶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办理保险理赔时,需要交警部门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可以持驾驶证、行驶证和《协议书》等材料到“服务中心”的警务室申请办理。
3.事故车辆的修理,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或投保人自主选择维修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指定维修单位。
4.对应当自行协商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5.在自行协商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论处。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二、保险理赔有争议怎么办?
保险理赔有争议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处理保险理赔纠纷,应当依照法律。友情提醒,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哪些
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