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由谁负担税金和其他费用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依法应由买受人负担税金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则由其约定的人负担税金和其他费用。没有约定的,由买受人负担税金和其他费用。因为买受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该标的物所得的孳息等利益。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由谁负担税金和其他费用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