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焊法兰的验收和生产技术对焊法兰在生产和制作时采用一定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工艺方式和原理进行生产,对焊法兰在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的要求,保证能够在生产、使用中充分发挥对焊法兰的作用。
一、对焊法兰常规检验平焊法兰。
1、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有害的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2、锻造法兰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锻造伤痕、裂纹等缺陷。
3、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全部逐项检查,槽的两个侧面不得有机械技工引起的裂纹、划痕或撞伤等表面缺陷。
4、不锈钢法兰加工完毕后,并防止划伤和撞击,碳钢应在其密封面上涂防锈油。
5、法兰材料和法兰加工质量应符合法兰标准的各项规定。
6、法兰的验收规则和无损探伤检验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二、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
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
2.环件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3.环件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100%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2005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jb4730-2005的i级要求。
4.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环件,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
三、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t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为0.25mp-1.0mpa的奥氏体不锈钢或碳素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除以下规定外。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不锈钢法兰 /fla
平焊法兰 /flb
对焊法兰 /flc
法兰盖 /fli
摘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