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的法定假日有哪些
劳动法里的法定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国庆节。除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劳动法里的法定假日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