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一定要书面形式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三、合同形式的种类
1.书面形式
(1)合同书
合同书是指载有合同条款且有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文书,是最典型也是最重要的书面形式。
(2)信件
《民法典》中能作为合同形式的信件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信件,此处的信件必须载有合同条款,能够用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和合同内容的凭证。
(3)电报、电传、传真
电报、电传、传真是典型的书面形式,不同于数据电文。它们可以以书面的载体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4)数据电文
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数据电文能被视为书面形式要满足两个条件:必须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必须可以随时调查用。
2.口头形式
当事人通过口头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3.其他形式
也称为默示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通过一定行为作出承诺,从而使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