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几年
对于行政机关就土地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不超过二十年,自行政行政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上述时效期限已过,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几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