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第四至第八项的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什么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