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3、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4、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等。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申请费交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