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久立案开庭
劳动仲裁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到开庭最迟为25天。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书怎么写
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写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有什么条件
友情提示您,劳动仲裁有以下条件: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