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构成重大误解
认定构成重大误解:
1.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2.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3.造成较大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律专业人员获得准确解说。
二、重大误解的损失后果
重大误解的损失后果是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经人民法院确认撤销的合同,其效力自始无效,但因签订该存在重大误解合同给自己带来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对方有过错的,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区别
1.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