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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抗辩权是什么

五大抗辩权是什么
五大抗辩权主要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保证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法律具体规定等。五大抗辩权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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