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外商投资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长春外商投资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外商投资公司在公司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3、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6、制作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长春外商投资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