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否是故失犯罪
危险驾驶罪不是故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触犯我国《刑法》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本罪是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就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否是故失犯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