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是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协议离婚是需要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签字以后就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以后就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好离婚登记手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并领取离婚证后,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才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