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能够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可依法自主确定其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