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申请的专利,往往会受到侵犯,一般当事人会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表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表现
直接侵权行为。
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如下:
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或冒充专利的行为。
三、侵犯专利权的解决途径
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表现的相关知识,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侵犯专利权可以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等方面来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