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意向书和合同区别
合同意向书和合同区别如下: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不同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数量,应选择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
8.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及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意向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意向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主要得看意向书是如何签订的,一般来说,意向书只是双方的初步意向,在意向书均会约定所有的条款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但在正式合同签署前的意向书也是双方形成的合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