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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的条件是什么规定

一、股东退股的条件是什么规定
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股的方式如下:
1.协商退出。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
2.单方退股。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3.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公司股东
二、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股东退股的清算方式:
1.部分股东退股的,只需要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和公司的变更登记即可,无需进行清算;
2.全体股东退股的,则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及时通知债权人,然后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各债务后,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股东退股需要交税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
1.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2.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3.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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