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对于劳动者而言,解除劳动合同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要求放弃全部经济补偿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要求放弃全部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协议书有效(不考虑欺诈,胁迫的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不再具有隶属性,为评定主体。因此此时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的承诺书具有合同性质,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该份承诺就应被评价为真实有效。
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凭借其优势地位与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劳动者面对此种情况,可以选择三种方式维权,(一)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
(二)证明在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时用人单位具有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如果不能通过前两种方式维权,在签订自愿放弃的承诺书时一定记得要表明日期。
二、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一)概述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二)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三)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三、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xx国税局领导:
我是xx,经过自己慎重考虑,向xx县国家税务局正式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本人于2014年5月到xx县国家税务局工作,现已近5个年头,这期间,局里的领导和同事无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都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帮助和关心,使我在各方面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在此感谢我的领导、我的同事们对我的真诚帮助。
今年,我幸福的迈入婚姻殿堂,但家在xx离xx太远,平时的工作给家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本着为家庭考虑的原因,在此,我郑重向局里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望领导给予批准。
祝xx国税局的领导和同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申 请 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要求放弃全部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内容,对于以上的相关知识内容,想必大家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