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8月6日发布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取代1981年的原有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81),原标准中不同原料酿制的白酒中氰化物的*也不同,被认为是不太合理之处,而gb 2757-2012标准中,已规定了同样的*:氰化物(以 hcn 计)/(mg/l)≤8.0。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通知中指出要加强白酒出厂检验。企业要严格白酒出厂检验,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白酒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要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企业不具备氰化物自检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企业一旦发现产品中出现甲醇或氰化物等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停产、彻查原因、召回产品,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检测方法与标准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本标准代替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与gb 2757—198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氰化物的*;取消了锰的*;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4.2~4.4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gb/t 5009.48-2003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4.7 氰化物
4.7.1 原理、试剂、仪器
同gb/t 5009.36-2003的4.4.2.1~4.4.2.3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目前国标方法为gb/t 5009.36-2003中的异*-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但该方法存在对反应体系ph要求较严,易产生浑浊并受其严重干扰等问题,荧光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极谱法等方法也各有其优势和特点,均有一定的检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