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小时构成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三人一次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残疾、死亡、精神障碍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禁他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人员非法拘禁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人。
二、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
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非法拘禁罪主要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如果具有殴打、侮辱情节,被判处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不能再适用缓刑了。
三、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如果是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