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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元,不得高于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
1.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2.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还应当注意体现法律规定的“抚慰”性质,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3.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范围有: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赔吗
按保险公司商业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商业险不承担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为了使受害人在商业保险中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保险公司另设立了一个险种,就是投保人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以投保一个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附加险。如果投保人仅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险,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第三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不承担车上人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仅在车上人员险的基础了投保精神损害抚慰金附加险,那么,保险公司只对车上人员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不承担第三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样,受害的第三者或者车上人员就可以在商业保险中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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