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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一、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友情提示您,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性质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但其在具体合同关系中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从而构成法定免责事由,仍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加以判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如下: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当然,对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其具体范围将随着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避免能力和克服能力的不断提高而逐渐缩小。
2.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为一种不可抗力。
3.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则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三、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怎么办
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办法如下:
1.及时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提供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相关证据;
2.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及时止损,以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留存相关证据,例如商场张贴的要求停业的告示、相关部门张贴的限制运输、通行的通知等,以便在以后的诉讼纠纷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4.时刻关注各级政府、司法机关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司法解释,运用好政策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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