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有什么权利
我国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权利:有权代理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有权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以及其他的权利。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什么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三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第六十四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