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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款合同还要借条吗

一、签了借款合同还要借条吗
签了借款合同一般不需要借条。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是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两者的性质一致,所以有了借款合同,便不强制需要借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多久有效起诉
借款合同有效起诉期限是三年。超过二十年的,丧失了胜诉权。如果一方主动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签订借款合同要带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3.原有的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处理情况。
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7.在开户银行存入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
8.经有关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
9.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的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10.贷款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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