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弯曲挺度的两种测定方法(静态弯曲法和共振法)
本标准的静态弯曲法一般适用于挺度为20mn~10000mn的纸和纸板,且仅适用于曲角为7.5度或15度的仪器
本标准的共振法适用于多种纸和纸板,不适用于测定时会产生分层的多层纸和纸板、有明显卷曲尤其是卷曲轴在试样长边的纸和纸板、定量低于40g/m2的纸。
本标准不适用于瓦楞纸板
2.规范式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正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夹的看到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挺度
使一端夹紧的规定尺寸的试样弯曲至15度角时所需的力或力矩,以mn 或mn,m表示
4.方法
4.1 原理
通过测定一端被夹试样弯曲至给定角度时怕需要的力或力矩,该力作用在恒定的弯曲长度上
4.2仪器
能测定试样如3.1所规定的弯曲力或力矩的装置,适用下列规定,并且精度也符合规定的,都可以使用。
-----------弯曲角度为15度+/-03度(7.5+/-0.3度);
-----------标称的弯曲长度为50mm,可按仪器说明书进行修正;
-----------夹具应适用于宽度38mm+/-0.2的规定;
----------在弯曲15度的情况下,弯曲时间应不少于3秒,但不应超过20秒;
-----------读数至+/-0.2;
4.3试样的采取,制备的处理
4.3.1试样应按gb/t 450规定采取。
4.3.2试样按gb/t10739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条件下试验。
4.3.3试样切成长不小于70mm,宽38mm的长方形,测定纵、横向挺度时,与试样长向一致的方向为测试方向,若秘用仪器只能向一个侧面弯曲,zui少需要10张试样,如果仪器能向两个侧面弯曲,每个方向各备需要5张试样。
4.3.4在试样的试验面上,不应有折子,皱纹、内眼可见的损伤或其他缺陷。如果有水印,应在报告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