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异地就医家属的交通费不报销。异地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是携带身份证、出院小结、发票、医保卡、转院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报销即可。
一、工伤异地就医家属的交通费报销吗
工伤异地就医家属的交通费不报销,友情提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没有规定工伤期间外地家属的交通费给报销。
二、异地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异地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由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三、异地就医是什么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根据现行政策,在非医疗保险所在地住院治疗的话,只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回到缴纳地报销的。
(1)在外地的急诊急救
(2)在本地就医后转到外地的。
除此之外,如果遇到上述(3)中的情况,应及时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否则也是不能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