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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什么情况下报废了

一、汽车什么情况下报废了
1.轻、微型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五十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等。
二、怎么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三、汽车报废年限是多久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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