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一定会抓人吗
立案不一定会抓人,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
警察立案后,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当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先采取拘传,这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其持续时间12小时。结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
2.当获取证据充分时,就会直接抓人,即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
二、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在警察局立案了就一定会有人查吗
立案不代表一定会有人查。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是因为案情符合立案条件,公安部门可以立案,并且进行侦破。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犯罪狡猾或者条件限制,有可能暂时不能破案,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凡是立案的都能全部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