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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按如下进行的: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二、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有哪些
友情提示您,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纠纷私了协议有效吗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满足如下条件的有效:
1.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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