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的维权方式是:
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拆迁补偿合同权利可以转让吗
拆迁合同具有相对性,是不可以转让的。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拆迁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拆迁补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计算,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按合同中的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制定,就按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