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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灰分测定

一、实验目的
煤的灰分测定是煤的重要物理指标之一,测定灰分为煤层的自燃倾向鉴定提供数据支持。
二、实验原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由炉外逐渐送入预先加热至(850±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至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三、实验药品及仪器
(1)马弗炉: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能保持温度为(850±10)℃。炉后膛的上部带有直径为(25~30)mm的烟囱,下部离炉膛底(20~30)mm处有一个插热电偶的小孔。炉门上有一个直径为20mm的通气孔。
(2)灰皿:瓷质,长方形,底长45mm,底宽22mm,高14mm。 (3)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4)分析天平:感量0.1mg。 (5)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四、实验装置图
主要实验装置:马弗炉、干燥器、分析天平
五、实验步骤
(1)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空气干燥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均匀平摊在称量瓶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将盛有煤样的灰皿预先排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
(2)将马弗炉加热到850℃,打开炉门,将放有灰皿的耐热瓷板或石棉板缓慢地推入马弗炉中,先使灰皿煤样灰化,待(5~10)min后煤样不再冒烟时,以每分钟不大于2cm的速度把其余各排灰皿顺序推入炉内炽热部分(若煤样着火发生燃爆,试验作废)。
(3)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815±10)℃温度下灼烧40min。
(4)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5)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20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为止,以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如果遇到检查性灼烧时结果不稳定,应改用缓慢灰化法重新测定,灰分低于15.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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