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合同怎么做?
解除合同做法是在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后解除;或者由一方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具有一方明示违约等情形时,当事人就可以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1.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了,应当赔偿履行义务当事人因为履行所遭受的损失;
2.合同因违约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3.如果存在减免赔偿责任的事由,以其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