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如何赔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企业破产按照员工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补偿员工。工作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未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根据顺序进行依法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破产清算怎么申报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