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是多久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时间是指合同生效后,到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这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多久
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履行合同地点的确立等内容。
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1.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应该注意的问题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资质证明等。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的问题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有时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但是实际上是有买卖也有担保、抵押、承揽等,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问题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些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必不可少的。当然,由于合同的复杂性,有些条款是需要签约双方或多方另行进行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一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在审核合同时,要根据合同的基本要求关注其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对有可能引起纠纷的条款要予以修补,使其具体、明确、完善。合同条文的用词一定要准确清楚,避免词语含糊,模棱两可,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一般来说对合同条文用词的审核,要集中在主要条款的关键词语上,如合同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格、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