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成立的条件是:
1.构成本罪的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
4.客观方面体现在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量刑幅度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
1.妨碍了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所煽动的暴力行为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3.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
三、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情形,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尽管没有造成相应的后果和危害的,也要立案。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