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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撤诉后可以重新申请吗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针对劳动纠纷,选择仲裁的往往会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撤销,那么你知道仲裁案件撤诉后可以重新申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仲裁案件撤诉后可以重新申请吗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再申请。
二、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受劳动仲裁委员会管
劳动争议案件有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强制仲裁且仲裁前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裁二审,现在部分劳动案件属于一裁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仲裁处理程序
劳动仲裁处理程序: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七日内,决定受理立案与否。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先行调解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仲裁案件撤诉后可以重新申请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是申请人一方申请撤诉的,此后其就同一仲裁请求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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