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贮存场所应能保护废弃物抵御自然外力及人为因素的破坏,并在明显处设置警示牌。
2.远高热源,特殊实验室废弃物如高温易爆或易的实验室废弃物应在低温下贮存。
3.混合后有可能产生危险后果的不同类别或不同来源的实验室废弃物,切勿装载在同一容器内,不能相混合的实验室废弃物见附录e。
4.容器装载液体废物时,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应保留10cm空位,以确保容器内的液体实验室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不因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泄漏或变形。
5.实验室废弃物需要分类贮存,不相容的废弃物不得混合贮存,且实验室废弃物容器上应加贴标签。
6.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散逸、渗出、污染地面或散发恶臭等情形。
7.贮存容器应保持良好情况,如有严重生锈、损毁或泄漏应立即更换。为防止储存容器泄面,实验废液的储存容器需置于不锈钢盛盘内,盛盘容积至少应为储存量的1.1倍。
8.实验室废弃物的贮存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9.危险实验室弃物的贮存设施、设计、运行、安全防护和监测等参照gb1853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