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报案不是要在户口所在地,而是要去犯罪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任何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被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对于举报的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派出所报案不立案怎么办
派出所报案不立案的解决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友情提示您,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或者可以向做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报案要提供什么材料
报案要提供的材料: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