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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醉驾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醉驾不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醉驾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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