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邀请是现在常见的事情,但是有些事情虽然已经约定好了时间,但是发生了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不得已将邀请取消。那么要约邀请能撤销么?什么情况可以不撤销呢?要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还是请小编介绍下。
一、要约邀请能撤销么
要约邀请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三、要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七)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八)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九)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十)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十一)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要约邀请能撤销么的介绍。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那么约邀请都是可以取消的,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可以和自身签订合同,但是并不是合同已经成立了。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