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在面试的时候,都会被hr提问到“在这个岗位上,你觉得你能做多久,或者是你想要签多久的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年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年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看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但可以参照试用期的长短,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在一个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订立的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对劳动合同期限不会有特别规定,关键还是看双方协商的结果。
二、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八)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与否有两个标准:
一是双方是否订立劳动合同;
二是双方是否已经产生了劳动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比较容易认定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并不只是单纯看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并不能否定已产生劳动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企业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职工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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