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吗?
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法律目前对遗嘱效力的最新规定是若遗嘱人在生前立有数份遗嘱,且各遗嘱间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