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
法律对于子女受教育的终止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只要有能力和条件一至上学接受教育,那么终止时间由个人自己决定,每个人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每个人都要接受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