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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是由谁设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谁设定的
我国行政机关所行使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除此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并且法规也只能设定部分强制措施,例如行政法规是不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由谁设定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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