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最新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否则的话相关的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就不会得到受理,那么争议也就可能无法解决。
二、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存在哪些风险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存在的风险:
(一)申诉人请求不当的风险;
(二)不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的风险;
(三)举证不能的风险;
(四)不按时出庭的风险;
(五)不遵守仲裁纪律的风险;
(六)逾期起诉或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
三、当事人申请仲裁如何缴纳仲裁费?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交。处理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支出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申诉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争议经调解解决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外,对于职工当事人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决定可以减、缓、免交仲裁费。
当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权利时,劳动者要积极维权,向有关部门及时举报。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