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二、工程承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只要是双方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故工程承包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