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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肯离婚 最多可以拖多久

夫妻一方不肯离婚一般最多可以拖六个月,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之后会在三至六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时间。
一、夫妻一方不肯离婚最多可以拖多久
夫妻一方不肯离婚一般最多可以拖六个月。一般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以后需要在三个月以内进行审结,如果情节比较复杂的话,那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如果法院没有允以离婚的话,那么需要在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吗
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因为离婚诉讼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参加庭审。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无民事能力人的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友情提示您,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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