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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强行离职的后果是什么

强行离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强行离职的后果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一、强行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强行离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或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二、强行离职的后果是什么
强行离职的后果:劳动者强行离职,如果违反了服务期等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会有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其他的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后果。单位可依法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离职后工资多久必须结算
员工离职后单位必须在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就把工资结算完,且应当用货币形式一次性结清。但如果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方式依法作了其他约定的,则也可以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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